离婚后 房产证怎么去掉女方名字

一、离婚后,房产证怎么去掉女方名字

在离婚结束之后,想要完成房产证更名的程序,大致可以按照如下步骤进行操作:首先是协议离婚环节,即在签订了正式的离婚协议书之后,应当前往公证机关进行相关的析产公证处理,如果已经取得了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再次进行公证流程;其次是前往交易中心进行转绘工作;第三步是向当地的房管局提出免征契税的申请;接下来是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且缴纳相应的登记费用;最后便是领取新的房产证。

除此之外,还需要准备以下的材料:

(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2)房屋所有权证;

(3)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

若双方并未通过法院进行离婚诉讼,而是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那么双方必须亲自到场确认离婚协议内容,并提供离婚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如果双方无法同时到场办理,则还需提交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4)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用于核实原件);协议离婚的情况下,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同样用于核实原件);

(5)分割(析产)协议(原件,适用于共有房屋被划分为单独所有的情况);或者书面申请(原件,适用于原本登记为一处的房屋被划分为两处以上的情况)等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财产分割对方没存款只有房产怎么办

在面临离婚事宜时,倘若夫妻双方均无存款积蓄,仅存下一处房产作为共同财产,那么他们便可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决定一方获取该房产并向另一方提供合理的赔偿款,或者将房屋公开拍卖,所得款项由双方平分,其余便是关于孩子抚养权归属的议题了。

若子女尚未满两周岁,则通常倾向于由其母亲承担主要的抚养责任;

对于年龄已超过两周岁且存在抚养争议无法通过自行协商解决的家庭,则需由当地司法机关根据子女的权益以及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公正裁决;至于年满十周岁的孩子,司法机关将会充分考虑他们的个人意愿,以此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

反对 0收藏 0
网站主页  |  物流查询  |  仓库管理  |  海运报价  |  物流公司  |  港口查询  |  卫星地图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