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对方全责不赔付怎么办

一、车祸对方全责不赔付怎么办

若遇到交通事故且对方负全部责任却不愿赔付,建议双方先行友好协商。

如无法达成共识,可考虑以下途径:首先,若对方汽车购买了保险,可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寻求赔偿帮助;

可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加以解决;再次,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协助调解;最后,未能达成协议或经调解仍无果者,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详细的合法权益保护措施包括:

(一)友好协商:双方可就赔偿事宜进行商议,视全责方经济情况,选择分期赔偿或一次性赔偿;

(二)保险赔偿:若对方有车险,可直接联系保险公司进行定损,修好车并保存相关凭证,要求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车子借给别人出了车祸车主要负责吗

若在此过程中车主并无任何不当之处,如已核实租车人具备完备的驾驶资质并且其所驾驶的汽车状态亦属优良,那么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车主无需承担经济赔偿的义务。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条款,即第一千二百零九条的明文规定,当机动车所有者、管理者并非使用人或驾驶员时出现交通事故并对他人造成伤害,且在该起事故被认定为机动车一方应负责任的情况下,赔偿责任将主要由实际使用机动车的人员来承担。

若机动车所有者或管理者对于损害的产生具有过失行为,例如已知晓或理应知晓机动车存在瑕疵、租用者并不具备驾驶资格或者驾驶员存在影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等,那么机动车所有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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