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社保卡和社发卡有何区别?
一)外观上的区别:原有的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专用卡(以下简称医保卡),卡片正面为大树背景图案,印有持卡人身份证号码,背面为持卡人姓名和医保卡号码。而社保卡的大小与二代身份证相当,正面以蓝色或绿色为底色,印有国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字样。背面印有持卡人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有效期限等,除了持卡人的个人基本信息外,银-联标志、服务银行的标志、服务银行电话等信息也被印刷在社保卡上。社发卡是开发区特有的,背面有“开发区社会化发放专用”标识的绿色农行卡。
(二)功能上的区别:天津市的社会保障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种,原有的医保卡只具备医保功能。而社保卡具有凭证、记录、查询、金融等功能,不仅可以看病就医,还可以办理社会保险、劳动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等各项劳动保障业务。
1、划(计)入社保卡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构成情况:
(1)在职职工。按照《关于开发区基本医疗制度与全市制度统一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津开发[2008]62号)及相关文件规定,自起,至31日止,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本人缴费基数的2%)全部划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划入比例为:职工不满45周岁的按照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工资的0.8%划入;年满45周岁的按照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工资的1.2%划入。
(2)退休职工。自起,至31日止,不满70周岁的月划入个人帐户40元;年满70周岁的月划入个人帐户50元;建国前老工人月划入帐户60元。
特别提示:按照文件规定从1日开始至每月向职工的社保卡内进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注资。参保职工凭社保卡在全市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就医时必须当场联网结算。如果没有社保卡,应须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或居住地所在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开发区档案馆七楼)办理社保卡申领手续。待社保卡制作完成并且卡的相关信息由劳动部门上传到市社保中心系统后,底前的注资额一并划入。职工可持社保卡到银行ATM机或打印清单查询。
从开始,个人账户资金不再按月注入社保卡,改为记账式管理。个人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住院(门诊特殊病)、急诊留观、家庭病床和门(急)诊就医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的费用。
2、社发卡的用途及按月划入项目构成。
(1)开发区自开始启用社发卡,用于开发区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支付。
(2)按照津开发[2008]62号文件规定,1日开发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全市制度统一并轨后,开发区实行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并通过社发卡发放。
补助范围:30日前已在开发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1日之后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员。
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所以我们对一些平常的法律知识应该有所认识。法律的存在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应对身边的一些事情,如果你还有一些其他的想了解的知识,欢迎来律师事务所找律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