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信人员还清后多久自动解除
在失信人员偿还完欠款之后,相关程序通常会在三个工作日之内予以解除。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如被执行人已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完成执行工作,以及当事人之间达成并已全面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等法定条件出现时,人民法院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失信信息从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中删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二、失信人员还清债务后还有影响吗
在失信人员偿还债务之后,其所面临的主要影响应该是个人信用的重新修复,即他们可以再次享受到高级消费的权利。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搭乘飞机、高速铁路等交通工具。
所谓“失信人员”,就是那些由于未能按照法律规定按时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而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中并对其实施信用惩戒措施的自然人或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