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在正常情况下,离婚时的财产应当被公正且合理地进行分配。
针对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问题,其归属权应先交由夫妻双方进行商议,若经过充分协商达成统一共识,便依照协商后得出的结论来进行分配;如若无法取得一致,则应当交由法定机构也就是法院依职权参照一些基本原则,比如优先保障弱者权益,包括孩子、女方和无过失方等群体,来对这些财产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离婚财产可以给子女吗
在夫妻决定离婚时,如若二者均同意将财产赠与孩子,便可行使此权利并签订相关协议。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有所争议时,应当详细考虑该子女的个人意愿。
此外,由于孩子尚处于未成年阶段,在他们成年以前,无法独立处理和管理房产等财产,因此,通常情况下,此类民事行为可由其法定代理人即父母代为执行。
作为法定代理人的父母仅能代表孩子对房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因此所获得的收益理应归属于孩子,而非父母。
此处所指的“处分”并不包含出售房产的权利,因为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必须征得房产所有人的同意,而孩子作为未成年人,出售房产显然超出了与他们年龄和智力水平相符的民事活动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