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贩卖野生保护动物怎么判刑
1.对于非法从事野生动物贩卖活动者,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若其行为构成严重性,则将面临五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时并处以罚金;如情况特别恶劣,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
这里所称“情节严重”,是指贩卖行为涉及的各类野生动物数量已达到了相应的规定标准。
而对于非法买卖多种不同类别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者而言,如果其中两种以上的物种分别达到了情节严重数量标准的一半以上,那么也将被视为情节特别严重。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危害濒危珍贵野生动物罪立案标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的立案标准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非法杀害受国家特殊保护的珍贵且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时,都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的调查并依法追究责任。
在这里,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珍贵野生动物"涵盖范围广泛,不仅包括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种类,同时也包括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和附录二的各种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