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上被小偷扎伤 承运人被判承担责任

公交车上被小偷扎伤 承运人被判承担责任

在本案中,张某因发现小偷偷窃其女友的包而与小偷发生肢体冲突,最终被扎伤。张某随后将公交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有责任确保乘客的人身安全。在此案中,虽然伤害是由乘客与小偷之间的冲突引起,但考虑到事件发生在公交车上,这属于公交公司的运营范围内,因此公交公司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此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承运人对于在其运输工具上发生的乘客伤害事故负有无过错责任。这意味着,即使承运人没有直接参与导致乘客受伤的行为,只要伤害发生在其运输过程中,承运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院最终判决公交公司赔偿张某5万元,这一判决考虑到了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的责任,以及乘客在公交车上的安全保障义务。这一判决也符合以往类似案件的处理原则,即公交公司需对在其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乘客伤害事故负责。

因此,本案中公交公司被判承担责任,是基于其作为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保障乘客安全的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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