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24小时还能验伤吗

一、过了24小时还能验伤吗

1、可以。法律对于受害人应在多少天内去验伤,没有具体要求,即并不限制在24小时内,但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受害人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受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2、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二、派出所24小时放人条件是什么

派出所是否会在24小时内放人取决于是否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涉嫌刑事犯罪或者需要进行治安拘留处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的,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因此,在刑事案件中,如果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涉嫌刑事犯罪的,可能会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拘留。否则,应当立即将当事人释放。在治安传唤中,若需要进行治安处罚,公安机关将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拘留。若无需进行治安处罚,则需予以释放。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或者到律师事务所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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