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4岁~16岁致人轻伤怎么判刑
在我国的刑法法律责任年龄体系中,凡年满十四周岁但尚未达到十六周岁者,若触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夺、贩卖毒品、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犯罪行为,将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当涉及的伤害程度仅为轻伤时,则不被视为需要负刑事责任的情形。
具体来说,自十四至十六这个年龄段中所引发的轻伤案件,其判决结果需依据具体案情来确定:首先,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但未达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若故意实施伤害行为导致他人轻伤,通常情况下并不能构成刑事犯罪。
由于他们并不符合法律对故意伤害罪主体的规定,因此无法给予刑事处罚。
但是,应当责令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对其实施严格管教,必要时还可依法采取专门矫治教育措施。
对于已经年满十六周岁的人,若因故意伤害行为导致他人轻伤,则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在量刑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轻伤情节以及实际年龄因素,应当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对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惩罚。
最后,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与悔罪表现,如适用缓刑确实能确保不再危害社会,那么可以宣告缓刑。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二、轻伤二级不谅解怎么判
轻伤二级不予以谅解的情况下,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刑罚,且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将被判定犯有故意伤害罪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与轻伤一级相比,轻伤二级的危害程度稍逊一筹,这正是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最低标准。
当故意伤害行为导致他人轻伤时,法院可在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范围内,确定量刑起点。
而轻伤的量刑幅度则为拘役六个月至两年有期徒刑之间。
即便无法获得受害者的谅解,量刑的幅度也应在此区间内进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