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菅人命
成语名字:草菅人命
成语发音:cǎo jiān rénmìng
成语解释:菅:一种多年生的茅草;泛指野草、杂草。把人的性命看得像野草一样轻贱;随意加以摧残。指反动统治者滥施淫威;任意残害人命。也作“草菅民命。”
成语出处:明 凌濛初《初刻拍案惊奇》第11卷:“所以说为官做吏的人,千万不要草菅人命,视同儿戏!”
成语繁体:艸菅人命
常用程度:常用成语
感情色彩:贬义成语
成语用法:动宾式;作谓语、宾语、定语;指仗势行凶,不顾别人死活
成语结构:动宾式成语
产生年代:古代成语
成语正音:菅,不能读作“ɡuǎn”。
近义词:滥杀无辜、 生杀予夺
反义词: 为民请命、 为民除害
成语例句:象某人这样的官,真正是草菅人命了。(清 李宝嘉《官场现形记》第四十七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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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如草 -> 草菅人命 -> 命与仇谋
草菅人命的成语故事
汉文帝初年,丞相周勃因受诬陷入狱,曾经受周勃排挤的贾谊不记前嫌,写一篇《治安策》进献汉文帝。汉文帝从《治安策》中领悟到秦二世胡亥的草菅人命的残暴统治而导致秦朝的灭亡,决定实行仁政,赦免周勃,给他官复原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