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买车政策
天津买车政策如下:
个人阶梯摇号政策: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 0 时—4 月 8 日 24 时前登录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报名参加个人阶梯摇号活动,也可前往政务服务窗口办理。指标个数为 1 万个。参与对象为至 2024 年 3 月 27 日,已累计参加本市普通车增量指标摇号活动满 25 次及以上且未中签的个人。个人阶梯数按照个人累计参与普通车摇号的有效次数来计算,个人累计参加 25 次至 36 次未中签的阶梯数为 1,个人每累计参加 12 次且未中签的,阶梯数加 1。个人阶梯摇号活动需单独报名参加,且需同时报名参加 2024 年第 4 期个人普通车增量指标摇号活动。个人可在 2024 年 3 月 27 日至 2024 年 4 月 18 日期间提出个人阶梯摇号活动取消申请。个人阶梯摇号活动资格审核结果将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公布。个人阶梯摇号指标不限制车辆购买地区,可以为普通车、节能车或者新能源车的新车或二手车办理登记。个人阶梯摇号指标有效期为 6 个月且不得转让。指标所有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自指标过期之日起 5 年内不得再次参与我市增量指标申请。
无车家庭指标政策:向无车家庭定向投放 3 万个指标,用于在我市购车,按照申请时间顺序配置,通过审核条件的家庭可直接申领。
高层次人才指标政策:满足条件的“海河英才”A 卡、B 卡人员,名下没有我市小客车的,可申请 1 个“高层次人才”指标。
汽车融资租赁经营指标政策:在本市依法设立的从事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司,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满足申请条件后,可结合实际业务规模限量申请指标用于汽车租赁业务经营。
二手车周转指标政策:凡在本市合法备案登记的二手车经营企业购买非营运二手小客车均可申请周转指标,周转指标不限制总量、实行无偿配置。
增量指标配置比例调整政策:2024 年将以摇号方式配置的普通车增量指标由 5 万个调增为 7 万个,将以竞价方式配置的普通车增量指标由 4 万个调减为 2 万个,总数不变。
汽车置换更新活动政策:活动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 0 时开始,资金使用完毕即止,最晚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4 时结束。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向天津市二手车经销企业出售 2024 年 9 月 11 日(不含当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的小客车,并在天津市汽车销售企业新购小客车。出售旧车换购新能源汽车补贴 1.5 万元;出售旧车换购燃油车补贴 1 万元。补贴资金以转账方式发放到符合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银行账户。
车牌摇号申请条件:个人方面,居住地在本市,包括本市户籍人员、驻津部队现役军人、持有效身份证明且近两年在本市连续居住且每年累计居住 9 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等,已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件,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满足相关条件,名下未持有有效的小客车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领资格,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单位方面,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且符合相关条件之一的单位可以申请增量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