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编号原则

   2016-06-28 鲸鱼物流网0
省道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界内按省会(首府)放射线、北南纵线、东西横线分别顺序编号。

公路编号原则

公路路线编号由一位公路管理等级代码和三位数字构成。

国道按首都放射、北南纵线、东西横线分别顺序编号——

1)以首都为中心的放射线由一位标识码“1”和两位路线顺序号构成;

2)由北向南的纵线由一位标识码“2”和两位路线顺序号构成;

3)由东向西的横线由一位标识码“3”和两位路线序号构成。

省道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界内按省会(首府)放射线、北南纵线、东西横线分别顺序编号。

县、乡、专用公路及其他公路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区域为基础分别顺序编制。均由三位路线顺序构成;顺序号不足三位数字时,在前位充“0”。

编号区间:公路路线编号区间国道为G101至G199、G201至G299、G301至G399;

省道为S101至S199、S201至S299、S301至S399;

县、乡专用公路及其公路为X/Y/Z/Q999。

编号结构说明:

G××× 国道,G1××指首都放射线,G2××指北南纵线,G3××指东西横线

S××× 省道,S1××指省会(省府)放射线,S2×××指北南纵线,S3××指东西横线

X××× 县公路编号

Y××× 乡公路编号

Z××× 专用公路编号

Q××× 其他公路编号

公路编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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