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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货物审批采用分级审批的原则。进口货物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的敏感性的重要进口商品,如粮食、食糖、钢材、化肥、木材、农药,农膜及其原料、棉花、石油、涤纶、腈类、橡胶、烟草等专卖商品以及为保护民族工业限制进口的某些机电仪器产品,必须经过中央审批。
第二类:是国际市场上相对集中、价格敏感或国内紧缺的重要物资,如羊毛、木浆、胶合板、牛皮、卡纸和瓦楞纸,重要化工原料、废船、显像管等由中央分配各地方一定的进口额度,由地方审批。
第三类:是一般商品,由地方政府部门审批。